一、申请内容
对龙岗区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给与一次性奖励30万。
二、申请条件
1.在龙岗区注册、纳税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。
2.2019年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。
3.2018年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,因企业名称变更2018年未申请的,现已完成变更手续。
4.区外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迁入我区的企业,须在我区注册、纳税满一年。
三、申请材料
(一)申报书;
(二)营业执照复印件(验原件)
(三)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
(四)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(验原件)
(五)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(验原件)
深圳常报项目截止
1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
2、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
3、国家高新培育入库
4、研究开发资助项目
5、国家高新培育项目
6、技术改造投资补贴
7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